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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編:NCC |
最後更新時間:7月 | 30日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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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積極協助推動國家整體數位建設,除已完備商用物聯網基礎環境帶動應用服務發展外,為配合國家AMI政策協助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智慧讀表推動,同時著手修訂專用電信相關法規,以促進整體物聯網多元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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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表示,隨著智慧城市與各項智慧應用受到各界矚目及陸續開展,各項水、電、瓦斯等重大公用事業基礎網路也將邁向智慧化;AMI智慧讀表除採自建專用電信網路方式建置外,亦很適合採用物聯網或5G之技術,為協助提供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智慧讀表(Advanced Metering Infrastructure,簡稱AMI智慧讀表)採用多元建置之選擇,NCC業已就物聯網相關管理法規等基礎環境已整備完成,包括已依「電信號碼管理辦法」核配第一類電信事業1,100萬門電信物聯網服務使用的040字頭電信號碼, 訂定「行動寬頻窄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修訂「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八十五條之一」,協助以電信業者積極投入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智慧讀表之物聯網服務。
此外,考量AMI智慧讀表基礎建設為我國既定重大政策,其建設將加速我國國土能源管理及國民生活邁向智慧化與低碳經濟時代,除先前於「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對AMI之頻率使用費仍應以使用者付費成本效益概念要求付費之外,基於射頻器材之射頻性能必須符合NCC要求前提下,對功率較低且較無頻率干擾疑慮之電表採行低度管理,對於集中器(Collector)以電臺執照納管,並簡化其審驗程序等,以及兼顧電波秩序之維護及智慧讀表設置使用之有效管理,NCC將配合啟動修訂公告免電臺設置許可、「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專用無線電臺審驗作業要點」等相關專用法規。
NCC說明,各電信業者已在物聯網服務積極投入資源及努力,所以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AMI智慧讀表除自建專用電信網路的選擇外,也可採與商轉電信業者合作。NCC強調,為協助促進我國水、電、瓦斯等重大基礎網路邁向智慧化,並同時兼顧防止無線電波干擾及射頻器材管理,NCC除已促成電信物聯網路商轉外,將儘速調修專用電信管理措施,使用單位將可綜合考量自身需求來擇適採行相關技術及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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