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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界籲請社會各界正視「政府採購法」停權條款可能造成之傷害聯署函
 
撰編:呂欽文 最後更新時間:7月 | 30日 ,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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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
 
建築大師 呂欽文建築師
在震災新聞中公開這樣的一封信,我們的心情都很複雜;這件事在建築界來說其震度絕不亞於花蓮大震。花蓮震災該救,建築震災也該救。這封聯署函由建改社發起,已收到各屆國家文藝獎得獎人、傑出建築師獎得獎人、多校建築系教授、景觀界、建築學會、各主要公會理事長、及600名建築師的支持;我們都認為: 如果宗邁輸了,我們都輸了!請與我們一起關注這件事的發展!
 
民主法治的社會,尊重既定的法典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並非所有法典都周延完美,也因而有所謂「惡法亦法」之說。但是,一個文明法治社會之可貴,就是會用種種可能的手段,對顯然不合情理的法律判決給予適當、適時的救濟,讓傷害被降到最低的程度。

「政府採購法」雖然立意良善,但因為條文設計不合時宜,無法因應多元社會所衍生的多種採購樣態,整部法規及其子法常處於捉襟見肘的窘態是眾所周知的事。自公布實施以來雖經多次修正,不僅無助於提升採購品質,甚至被各行各業視為採購爭議的根源。

「採購法」的諸多問題中,第一百零一條以及因之衍生的「停權」罰則,最近因宗邁建築師事務所可能遭受的「處分」,而特別受到關注與議論。這個案例不論從那一個面向來看,都凸顯了採購法本身、法院判決、以及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執法理念的爭議性。

本案起因於宗邁設計了彰化師範大學多功能演講廳,其中約200萬元的視聽材料設備,因被檢舉「規格特殊」,而由檢調將本案移送彰化地方法院。地方法院一審以「違法限制圖利未遂」為由判決有罪。法院判決所謂「違法限制」,就是「限制競爭」,也就是俗稱的「綁標」的意思。依據「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經一審判決有罪者即應由工程會「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即所謂「停權」)。

本案的三個核心問題為:一、法院對「規格特殊限制競爭」犯罪事實之認定疑義;二、採購法「第一審為有罪判決」即執行停權裁罰之適當性;三、工程會不論案情輕重一律以最高標準處罰之合理性。

先就「規格特殊限制競爭」之事實認定疑義提供思考如下:
1. 「採購法」多處條文強調禁止「限制競爭」,未經特別許可不可採用特殊規格產品。其原意是為讓多數廠商都有機會銷售其產品,以營造公共工程「公平」之市場環境,立意並非不可取。但環視古今中外文明社會之商業行為,所有的交易豈非皆為競爭的結果!能夠持續營運、傲視群倫之廠商及其產品,哪一個不是憑藉其優良的C-P值(cost–performance ratio)而受到青睞。「採購法」禁止限制競爭,就是不能排除他者參與、只能以普通標準讓眾人皆可以參與「競爭」的意思。也就是說,不能以特殊規格,讓一枝獨秀、苦心研發、傑出而不庸俗的產品被採購,否則就是限制了他人的競爭機會。公共工程的採購既然排除優秀、避免傑出,而傾向庸俗化,則公共工程品質長久以來受人詬病也就不足為奇了!

2. 設計的目的是讓設計師以其本職學能與從業經驗,提供最佳的設計方案;設計內容當然包括材料與設備的選擇。何種材料最能表現設計的效果,何種設備最能達到功能目標,都是設計的一部分。越是特殊的空間,越需要特定的產品來達到目標。就以本案視聽設備為例,既然希望達到一定音響燈光的效果,從吸音材、音響、燈光….都難免運用特殊材料。業界都能了解,特殊設備之生產每家廠牌之規格皆不同,各家廠牌都以其特殊規格極力發展與彰顯各自引以為傲的特殊性,少有「一套」規格,多家廠牌皆能符合者。假使多家廠牌都能符合,即為普及品,我們希望以高檔價格採購普及品嗎?因為這個道理,本案送請工程會鑑定處鑑定是否涉及「限制競爭」時,該會鑑定報告之結論沒有一項明確指認宗邁事務所之圖說涉及「限制競爭」;僅有「宜請機關或設計單位說明」等語;亦即如經說明合理,即不應認定「限制競爭」。

3. 從違法犯罪的「動機」來說,本案發生規格爭議之材料,其總價僅約200萬元。欲就如此「規模」之材料綁標圖利,圖利所得金額恐怕非常有限。以宗邁建築師事務所長久積累之聲譽,及日常處理案量之大,不可能為此薄利鋌而走險、費心綁標。依此觀之,實在看不出宗邁事務所有法院所謂「違法限制」之犯罪動機。

4. 本案既無犯罪動機,檢調又無法舉證宗邁事務所「圖利」之事實,彰化法院最終卻以「圖利未遂」判決有罪,判決邏輯實讓人匪夷所思!整個判決結果,不得不讓外界對法院是否了解工程實務以及是否了解採購作業產生重大疑問!

次就採購法有關「第一審為有罪判決」即逕予停權裁罰之適當性提供思考如下:
1. 依「採購法」一百零一條第六款「第一審為有罪判決」,機關即送工程會進行後續刊登公報及停權之懲處。然而,本案屬採購刑事案,一審判決並非定讞判決。以未定讞之判決結果,機關逕送工程會公告並做出「停權」處分,是嚴重傷害「廠商」權益的作為。「廠商」一經被停權,即無補償之機會,即使二審改判而撤銷停權處分,亦無濟於過往之傷害。「採購法」該項條文,不論從情理法的角度都受人質疑,早已被業界視為必修法條之一。在未修法之前,應審慎引用該條文做出不可彌補之錯誤。

2. 本案法院之判決既存有極大爭議,工程會本於公平合理之精神,應慎重斟酌使用該項條文之時機,否則將對素受業界敬仰之建築界典範專業,造成無可彌補之傷害!

再就工程會不論案情輕重一律以最高標準處罰之合理性提供思考如下----

1. 刑法對於各類犯罪之罪刑,依其動機善惡及手段輕重,有不同刑度之判決。即使是殺人犯,也不必然都是極刑。然「採購法」對所謂「限制競爭」卻是唯一的「停權三年」處分。這對於數十年戮力不懈兢兢業業的專業體上下而言,在聲譽及實質權益上,不啻是判了極刑。

2. 衡諸本案發生始末,宗邁事務所縱有無心之疏忽,罪不應及於上下近百員工及每年工作服務額度超過億元規模之模範專業體。以如此行政處份加諸宗邁事務所,實有失比例原則。

綜上,雖曰「惡法亦法」,法律條文之運用實存乎執事者一念之間。「政府採購法」之條文既存在有諸多不合情理之處,主管機關行政院工程會實宜衡酌情狀,做合乎常理、近乎常情之裁處,不應在已然失衡的技術服務執業環境,加深「採購法」原已造成之傷痕。
建築界普遍認為,「宗邁如果輸了,我們都輸了」。吾等深盼行政院工程會對本案作最妥適之處置。

聯署人

第十二屆(2008)國家文藝獎得獎人 李祖原
第十六屆(2012)國家文藝獎得獎人 謝英俊
第十八屆(2014)國家文藝獎得獎人 陳 邁
第十九屆(2015)國家文藝獎得獎人 潘 冀
第二十屆(2017)國家文藝獎得獎人 黃聲遠

前營建署長 黃南淵

國立台灣大學城鄉所名譽教授 夏鑄九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主任 吳光庭
國立交通大學建築所教授/人文社會學院院長 曾成德
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所長 侯君昊
國立交通大學總務長 張基義
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教授 龔書章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系教授 曾梓峰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系系主任 陳逸杰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系教授 陳啟仁
東海大學建築系系主任 邱浩修
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 黃瑞茂
中原大學建築系教授 曾光宗
中原大學建築系教授 謝統勝
逢甲大學建築學院院長 黎淑婷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暨都市設計系系主任 溫國忠
銘傳大學建築系系主任 李芝瑜
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 徐明松
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 褚瑞基
實踐大學建築設計系系主任 蕭有志
聯合大學建築系系主任 林妝鴻
高雄大學建築系
金門大學建築系

第一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李祖原
第二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陳柏森
第二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潘 冀
第三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喻肇川
第四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朱祖明
第五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張 樞
第六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黃建興
第七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黃聲遠
第八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張哲夫
第八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廖偉立
第九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蘇重威
第九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姜樂靜
第十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莊學能
第十一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張清華
第十二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邱文傑
第十三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張景堯
第十三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陳永興
第十四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郭旭原
第十四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黃惠美
第十四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阮慶岳
第十五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許伯元
第十五屆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 呂欽文

2017台灣建築獎得獎人 簡學義
台灣建築學會理事長 鄭政利

建築改革社 社長徐岩奇及理監事:
景雅琦、李仁豪、林欣億、吳宜晏、洪育成、孫啟榕、莫國箴、潘天壹、蕭力仁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 理事長王光宇及資深代表:
郭瓊瑩、汪荷清、許榮輝、李素馨、郭中端、林大元、鄧婉君、張宇欽、許晉誌、黃祺、鄧 浩、王懷亮、方貞文、周龍坤、陳震光、李政陽、吳婷婷、黃俊杰、曾碩文、陳維銘、陳建名、歐祥權、張華蓀、解子建、潘一如、蔡淑美、高百慶

南投建築師公會 理事長劉信昇及建築師33名:
張欽烽、謝伯昌、黃沛永、朱國華、李鈞華、詹勝凱、李原彰、朱信忠、許晉益、林昭喜、陳士、彭文喜、李嵩興、江華真、謝舒惠、簡國雄、莊建德、劉岳明、林俊湧、谷昭瑩、陳永川、吳 柏、林 宏、任 緯、郭俊沛、顏貴億、陳俊佳、江同文、林建甫、陳文正、林若娟、賴榮俊、張錦河

台南建築師公會 理事長葉世宗及建築師101名:
李俊明、顏夷伯、吳崇彥、劉居立、黃毅誠、張玉璜、汪裕成、石昭永、郭晉忠、周帶喜、許正傑、李育聰、林和慶、劉木賢、徐郁富、陳太農、鄭承佳、黃士賓、陳俊達、郭獻仁、林華葳、許清俊、王 為、杜瑞良、王曉奎、林覺偉、竇國昌、郭鴻鑾、張仁郎、呂明憲、陳冠州、范永祚、張嘉玲、黃國彰、陳柏宗、林瑞銘、徐敏斯、謝侑達、孫永吉、顏士哲、林峰生、林澤森、吳俊毅、歐文雄、郭小琿、沈奎良、林肇茂、楊燕和、裘維平、林 本、朱益民、黃卓仁、高溓鴻、莊欽淇、吳泓錡、陳宏田、陳啟明、陳文祥、吳建國、陳冠瑋、鄭銘輝、張銘澤、楊煦照、李全發、許錦榮、黃蒼源、呂采芳、翁廷楷、趙元鴻、鄭進貴、陳清乾、吳仕捷、侯坤池、黃志瑞、蘇文弘、陳修新、林憲忠、雷原寧、劉勇信、謝贏毅、盧崇瑋、劉建志、葉士玄、蘇益民、方 瑋、蔡英士、葉滄霖、蔡正雄、蔡佳、曾永信、
陳大雄、孫崇發、陳怡廷、柯俊成、黃建鈞、劉益宗、蕭立田、吳豐霖、羅時昌、黃謙盛

雙北地區建築師公會 新北市公會理事長洪迪光及建築師217名:
洪廸光、林忠慶、張啟明、歐金定、呂鴻輝、李靜怡、黃長美、李金旺、楊啟男、楊志宏、吳威、林景祥、徐伯瑞、潘勇榮、陳福順、許常吉、郭鴻烈、鄒守棟、江榮裕、許華山、李肇基、郭立志、陳鴻明、江之豪、何恭聖、滕旭平、陳信全、劉祥壁、謝瀚霆、郭書杰、雷震忠、邱志聖、吳志成、王守正、盧芬芬、溫卓炫、鄞埼錩、林君志、李 健、張樞次、陳思蓉、林璟裕、呂坤成、宋哲賓、盧星宏、曹祖明、陳偉聖、紀明智、羅中燡、謝國璋、黃亮熹、郭榮勇、王慶樽、曹書生、翁清源、陳建祥、簡俊卿、陳宏儒、吳文忠、王瑞民、李訓中、吳慶濱、黃正銅、陳信旭、江昌輝、陳澤修、蔡政宏、黃景芳、陳瑞貞、程鈞柏、蔡金龍、陳正雄、鍾美惠、鄧毅仁、謝明忠、馬瑞聰、蕭長城、邱錦洋、達黔生、黃繼忠、邵世楨、王榮安、陳逸軒、王俊茂、林正當、江培珩、郭再興、江繼明、鄭燕和、陳國勇、崔懋森、江其文、江 宇、董壽山、王明勝、曹昌勝、呂建國、陳仁澤、林大目、林文祺、莊建賢、楊榮生、林坤祥、張政逸、鄧 南、張清棋、王榮山、王基陵、張義清、呂俊哲、林章鏡、柯智明、趙世榮、曹昌歲、陳良財、吳龍飛、林忠信、王智右、蔡俊堯、黃亮熹、曹源龍、魏漢陽、李得榮、陳叡澧、趙明賢、廖信祥、陳永森、江宗霖、杜國源、周裕鈞、林昕佑、吳政雄、張大彭、黃文政、鍾年輝、劉奕權、林嘉慧、邱建興、楊雪雲、張文雄、盧國寶、劉明滄、黃俊騰、石鵬鴻、曾安丞、林東嶽、吳明威、陳照坤、李中成、魯君威、陳宏柔、潘怡群、張炳仁、張義震、張俊哲、陳章安、洪明坤、李賜共、陳子弘、蔡崇和、高榮吾、官瑞麟、楊文基、許偉鈞、陳慶雄、尤添財、常得群、林明德、吳成榮、高豐順、陳文龍、蔡廷芳、吳非士、萬波笛、陳學均、翁國揚、潘正華、呂文鑫、江南生、陳肇勳、劉樹鶴、陳燦榮、盧富光、盧佩吟、陳彥祥、張育馨、蔣武東、王正仁、呂漢崗、趙瑪麗、伊沈健、雄陳朱、平陳建、志殷瑋、周泳成、闕河彬、郭仁輝、張國松、林福群、吳建忠、趙峙孝、施汎昀、陳慶銘、嚴寬隆、周 南、黃炳憲、陳建華、楊逸詠、楊立華、白榮宗、張哲雄、李伯浩、王樹青、陳德耀、吳宗政、許晉嘉、譚俊彥
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曹登貴、張益霖、劉晉綱、呂麗純、吳鴻森、連震岳、林恩旭、吳伸郎、陳敏浴、許正龍、陳章、盧昱睿、可文玉

大台中建築師公會 理事長鄭明裕及建築師101名:
虞承宗、蘇懋彬、黃郁文、呂哲奇、劉國隆、劉文傑、賴枝田、黃文彬、葉宗衡、周淑惠、張永照、黃宗喜、王森主、葉水龍、陳世榮、余曉嵐、吳俊明、李佳穗、黃振東、李明智、黃慧玲、李瑞鈺、劉衍成、王銘聰、林可揚、賴惠禎、洪基峰、張倩倩、王舒慧、張坤隆、詹益光、劉獻隆、蔡昭斌、黃木權、林暉博、蘇彥章、羅貞旻、王宏檳、黃明威、張凱評、林一川、詹淑琴、陳泰和、李明勳、陳首睿、葉泰利、周景文、陳天助、李式忠、陳鴻逸、陳丁清、伍彥儒、楊適槐、楊龍士、鄭丁銘、侯春山、黃裕盛、楊兆松、梁永森、楊千芝、葉錦榮、王翔緯、李明利、張巽堯、何能賢、胡永裕、陳明輝、陳俊吉、吳嘉栩、尤文勝、李浚熒、劉柯成、林怡欣、王宏仁、吉申君、洪信培、林亞築、王敏蓉、蘇俊凱、蔡長恩、陳明楠、連建喜、許智喬、葉 蔚、林亦奇、蔡銘座、劉欽淼、李昌霖、林凱偉、宋盛榮、卓卿泉、蔡志哲、關志洪、駱世鴻、趙文蔚、馬嘉玲、鄭尚、劉為政、陳宗陽、王英哲、陳智宏

新竹縣建築師公會 理事長洪崇文及建築師 43 名
吳宗曄、曾聖傑、黃珠茵、林威政、林碧雲、彭正鈞、曾惠敏、陳靜婷、陳米山、蔡永吉、詹智鈞、吳洋平、林政豪、陳永裕、林清恕、許芳語、楊書銘、許禮烘、楊子諒、林勇忠、曾國維、張育豪、陳正文、於祥忠、吳東志、陳國禧、楊長榮、陳正玲、徐豪廷、徐丹和、高宗隆、李逸忠、劉漢勝、吳榮建、劉益顯、陳智淵、蔡兆熊、陳俊宏、劉豐安、翁偉哲、凃秀瑋、陳君龍、鍾心怡。

高雄市建築師公會 理事長麥仁華及建築師100名
王立人、黃郁仁、張銘鋒、曾 亮、許堅倚、廖隆基、許文成、傅鎮貴、賴育成、黃弘昌、鄭純茂、郭炳宏、羅必達、李明陽、陳國榮、顏宗信、鄭欽太、高修一、盧吉太、張文明、廖慧萍、張文昌、許家彰、曹毅豪、沈岑駿、林明典、陳奎宏、呂建利、莊清河、黃仁盈、張貴財、黃振祥、葉原宗、李永祺、鄭洲楠、張偉明、鄭裕欽、許崇堯、葉耕柏、陳顯測、呂秩姍、張育、盧佩吟、蔡智充、許英毅、趙建銘、劉昭宏、史曜齊、黃冠勳、蔡政雄、李炳興、王洪鉞、孫培鈞、邱建銘、陳子宏、曾王志賢、黃冠中、周英慧、黃冠華、黃頌文、張姜大鈞、楊期屏、陳志淵、吳典育、楊哲凱、楊傑焜、王漢瑞、張文欽、陳致吉、胡富義、許家宏、邱士韋、朱國銘、吳建彰、吳坤良、楊昭懋、張文懋、沈建成、黃連進、陳鵬宇、梁貴堡、鄭雅惠、陳耀如、陳以勒、李維強、林魁、黃秀文、許乃元、王家祥、黃松守、蘇有德、朱文明、謝明哲、魏成富、陳慶龍、黃弘昌、陳正勇、黃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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